|
職稱評審-其它聲明:以下內容來源國家、省、市相關政策文件,如有出入請以政策文件為準。 (一)條件說明 職稱評審論文論著、工作經歷、業績成果條件執行各系列專業資格條件的要求。各系列專業資格條件可登錄我局官網http://www.szhrss.gov.cn/,通知公告欄的《關于開展深圳市2013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附件下載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匯篇。 (二)論文論著有關說明 1.論文是指在具有CN刊號、ISSN刊號的期刊上發表的,論文數量要求原則不變按照有關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執行。現行有關專業技術資格條件沒有要求論文必須在具有CN刊號、ISSN刊號的專業刊物上發表的,可繼續按現行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之論文著作條件要求執行,此類論文在職稱申報中繼續有效。 2.所提交的論文著作要求是獲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公開發表的,獲現專業技術資格之前發表的或者與申報專業不相關的不得填報提交。 3.論文所發表的“專業刊物”是指與所申報專業類別相一致或相近的正式學術刊物,在與所申報專業類別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刊物及綜合性刊物專欄上發表的論文僅供參考,不能計算作為有效的論文篇數。 4.申報市屬評委會工程類中級職稱評審的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可提交一篇公開發表的論文或提交兩篇的專項技術分析報告,報告要求內容與工作崗位有關,應是解決具體技術難題的報告而非綜述性文章(字數在3000字左右),并由單位技術負責人做出鑒定意見(約300字左右),其中對專項技術分析報告的評價應劃分為優、良、中、差四個檔次,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專業工作經歷能力條件說明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主要指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參與或主持過何專業技術項目,處理或解決過何專業技術問題,主持或作為主要起草人參加編寫過專業行業技術標準等。 (四)業績成果條件說明 具體執行各系列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之“業績成果條件”。主要指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獲得何專業技術獎項、獎勵或表彰,獲得何專業技術項目成果,取得過何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等。 (五)思想道德條件說明 1、申報人應遵紀守法,學風嚴謹,能勝任本專業崗位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圓滿完成本職崗位的各項工作任務。任現職期間,各年度考核稱職(合格)以上。凡未如實填報而評審通過的,其評審結果無效。 2、深圳將依托職稱評審信息系統,完善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和第三方審查驗證機制,凡提交虛假材料或未如實填報信息的,一經查實,終身追溯,取消因此獲得的專業技術資格并公告。取消評審通過的資格或撤銷已獲得的資格,將記錄在個人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并自下年度起3年內不得申報評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