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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評審-繼續教育條件聲明:以下內容來源國家、省、市相關政策文件,如有出入請以政策文件為準。 (一)條件說明 執行《關于貫徹實施<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89號)。專業技術人員接受繼續教育的時間,應當每年累計不少于12天或者72學時。任現職期間,結合本專業技術工作的實際需要,主動接受以本專業新知識、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等為主要內容的繼續教育學習,并提交完成繼續教育任務的有效證明材料。 (二)有關問題說明 今年深圳市屬評委會在繼續教育條件方面,仍然按照往年的要求執行,單位組織開展的教育培訓證明可作為繼續教育有效證明材料。申報人在深圳市職稱評審網上申報系統申報時填報相應繼續教育情況,經單位審核一并上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