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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評審-專業考試條件聲明:以下內容來源國家、省、市相關政策文件,如有出入請以政策文件為準。 (一)條件說明 1、目前國家已開展專業考試的有會計、審計、統計、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這些專業高級資格執行考評結合的評審方式。 2、深圳市建筑工程、路橋工程、鐵道交通工程、標準化工程專業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和知識產權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執行以考代評的評審方式。 3、深圳市建筑工程、路橋工程、鐵道交通工程、標準化工程專業的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和知識產權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執行考評結合的評審方式。 凡屬以考代評或考評結合專業的申報人員須先參加考試取得合格證書后,再按照職稱評審工作文件的要求和程序申報評審。 (二)有關問題說明 1.是不是報名參加了考試,取得《合格證》,就相當于取得了相應的職稱? 答:不是的,該專業考試僅作為申報職稱評審的條件之一。考試取得《合格證》后,還需符合廣東省相應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和有關文件的要求,并在職稱申報系統上申報。 2.是否有考試用書? 答:沒有考試用書,具體可登陸深圳考試院網站查閱考試大綱。 3.今年不符合報考條件,是否今年可以提前報名參加考試? 答: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報名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作廢。 4.《合格證》自取得之日起3年內有效,如何理解這個有效期? 答:2013年參加考試取得《合格證》的,可以申報2013、2014、2015年度職稱評審。 5.我已通過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注:包括其他類似的職(執)業資格)考試,申報職稱評審時是否可免考該專業考試? 答:不可以免考。 6.我是非深戶,未辦理居住證,也未在深圳繳交社保,是否可以報名考試? 答:不符合報名條件。 7.深圳市以考代評、考評結合的專業在申報時是否還需提交職稱外語和計算機合格證? 答:若所申報的資格需要提交職稱外語和計算機合格證的,則需要提交。在申報系統申報時一并填報,并根據要求提交電子掃描件或紙質件。 |